主事 基本解释
1.主持事务。
2.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主事 详细解释
主持、掌理事务。
《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水浒传.第六○回》:「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
职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置有主事,为所属官员中最优秀者;南北朝时置尚书主事令史,为官署中的事务员,均非正式官职。至金时主事始为正官;明代六部各设主事,官阶从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民国初年在各部下亦设主事,职位与现在各部的科员相等。
网络解释
主事
主事:古代官职
主事:汉语词汇
主事 (汉语词汇)
条目:主事
拼音:zhǔ shì
注音:ㄓㄨˇ ㄕㄧˋ
1.主持某项事务。
《水浒传》第六十回:“宋江见晁盖死了,比似丧考妣一般,哭得发昏。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八章:“家有千百口,主事在一人。”
2.主持某项事务的人。
《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史记·李斯列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
3.禅院管理各种杂务的职事僧。《释氏要览》卷下谓监寺、维那、典座、直岁四职为主事。
4.使馆或领馆中主管行政事务的人员,属于使馆人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