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基本解释
1.在职妇女在分娩前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休假。
产假 详细解释
在职妇女于分娩前后的休假。
网络解释
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造句
- 1、兰陵警方打掉6个生产假哈德门香烟窝点。
- 2、在澳大利亚,女性职工可享受1年停薪留职的产假。
- 3、摄制组第一次去赞比亚时,她正休产假,所以在纪录片的制作上她只参与了有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