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基本解释
1.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后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2.官名。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京兆尹 详细解释
地名。汉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分右内史东部为其辖区,为京师三辅之一,治所 在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约当今西安以东、华县以西;渭河以南,秦岭以北之地,魏以后置京兆郡。后亦用以称京师。
简称为「京兆」。
职官名:(1) 汉代辖治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与俸禄与郡守相当。后亦借指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简称为「京兆」、「京尹」。(2) 民国初年的地方官名。民国定都北京,改清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设京兆尹,直隶于大总统,为中央政府的特别官制,现已废除。
网络解释
京兆尹 (中国古代官名)
京兆尹是中国汉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主管今西安即其附近地区,在西汉时期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
京兆尹造句
- 1、张敞画眉中的张敞,是汉时平阳人,宣帝时为京兆尹。
- 2、汉时将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称三辅。
- 3、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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