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事 基本解释
1.官名。金置按察司佥事。元时诸卫﹑诸亲军及廉访﹑安抚诸司,皆置佥事。明因之,都督﹑都指挥﹑按察﹑宣慰﹑宣抚等,皆有佥事。清初沿用,乾隆时废。
2.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央官署中的中级官员。
佥事 详细解释
职官名。专司判断官事的官。金时置按察司佥事,明代时都督、都指挥、按察、宣慰、宣抚等司均置佥事官。民国初年时,中央各部局亦设有佥事,位在参事之下,主事之上,现已废除。
网络解释
佥事
佥事qiānshì
官名。佥:辅助。佥事:相当于现在的副职或者助理等职。金代,按察司属官有佥事。元代,诸卫、诸亲军及肃政廉访司、宣抚司、安抚司等皆有佥事,明代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管理一省监察、司法的长官)属官有佥事,无定员,分道巡察。
佥事造句
- 1、大校场在府城镇南外,明正统二年,指挥佥事冯广重建,后倒塌。
- 2、顺治十三年,任提督浙东浙西地方的学政佥事。
- 3、在婺州浙东廉访司佥事任上两年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