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 基本解释
1.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唐六科为:明经﹑进士﹑秀才﹑明法﹑明书﹑明算。唐刘肃《大唐新语.厘革》:"隋炀帝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宋景德天圣时﹐其六科为:一﹑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二﹑博达坟典﹐明于教化;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四﹑详明政理﹐可使从政;五﹑识洞韬略﹐运筹决胜;六﹑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绍兴年间﹐又以文章典雅﹑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参阅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制度.六科》。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简称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事﹐纠其弊误。
3.谓谷﹑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农作物。
六科 详细解释
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1) 唐代举士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为六科。见《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2) 宋景德、天圣年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达坟典、明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详明政理,可使从政;洞识韬略, 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3) 宋绍兴时以文章典丽、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
《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
网络解释
六科
六科:科举科目
六科:明清官制
相关词语
六组词 六一 六合 六月 六一儿童节 六彩 六角 六大 六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