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的拼音

  • 天津条约怎么读:tiān jīn tiáo yuē
  • 天津条约的拼音:tiān jīn tiáo yuē
  • 全拼:tianjintiaoyue
  • 繁体字:天津條約
  • 基本解释: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英、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出天津。 [查看更多]
上一篇:河员的拼音
下一篇:御师的拼音

相关汉字解释:


天津条约的拼音 天津条约怎么读 天津条约的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