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 基本解释
1.起于西魏﹑行于北周和隋,兴于唐初的一种兵制。宇文泰掌握西魏政权时所创立,其制为:置六军,合为百府,分属二十四军开府,选拔体力强者充府兵,另立户籍。隋代府兵户籍改属州县。唐初整顿成为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府兵终身服役,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定期宿卫京师,戍守边境。自唐高宗时起因府兵负担过重等原因,渐见其弊,至天宝八年(公元749年)折冲府(唐代府兵制军府的总称)无兵可交,府兵制已名存实亡。参阅《新唐书.兵志》。
网络解释
府兵制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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