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委员 基本解释
简称“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单位负责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与同级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或单位的首长,对部队或单位的工作共同负责。某些独立执行任务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因工作需要也设立政治委员。
网络解释
政治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前苏联红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单位负责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同级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通常是同级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根据需要在独立执行任务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也设立政治委员。 简称政委。
政治委员隶属于直属上级部队首长,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 。在政治工作上 ,服从上级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在军事工作上,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政治委员制度,对于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绝对领导,加强部队政治工作,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起着重要作用。
相关词语
政组词 邮政 政务 政策 行政 家政 邮政编码 财政 行政区划
治组词 治疗 自治县 治愈 治理 主治 根治 防治 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