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四条约

民四条约的意思、民四条约怎么读
拼音:[mín sì tiáo yuē]

民四条约 基本解释

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此后日本帝国主义以威胁利诱的手段,历时五个月交涉,企图迫使袁世凯政府签订,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这些条款称中日二十一条,后经中日协商,袁世凯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中日《民四条约》。但须注意的是,二十一条不能等同于《民四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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