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 基本解释
中国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的大城市。与省、自治区同级。全国有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直辖市 详细解释
由中央直接管辖的都市。
网络解释
直辖市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主要被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字面意义,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直辖市反义词
直辖市造句
- 1、我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 2、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
- 3、第4条直辖市政府应设立社会教育馆,推展各种社会教育事业并辅导当地社会教育之发展。
- 4、直辖市的市辖区地位类同于自治州。
- 5、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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