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 基本解释
1.直接隶属。
2.旧省名。相当于今河北省。明成祖迁都,以南京为南直隶,北平为北直隶。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公元1928年改为河北省。
直隶 详细解释
直接隶属。
《明史.卷四○.地理志一》:「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 天诸府直隶京师。」
河北省的旧名。参见「河北省」条。
网络解释
直隶 (旧省名)
直隶,中国旧省名,特指今河北省。
所谓“直隶”地区,在封建时代往往特指天子脚下的心腹之地。“直隶”二字最早见于宋朝,宋朝以州领县,其直属京师者被称为“直隶”。
直隶 (汉语词语)
直隶,就是直接隶属的意思。
直隶造句
- 1、这必将对直隶地区农业生产产生积极影响。
- 2、顺天府由中央直辖,与直隶总督并无统属关系。
- 3、直隶,就是直接隶属的意思。
相关词语
隶组词 奴隶 隶书 隶属 奴隶社会 为奴隶的母亲 奴隶主 汉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