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 基本解释
北非国家。临地中海。面积1642万平方千米。人口8785万(1994年)。首都突尼斯。除沿海为平原外,从北向南为山地、台地和沙漠。非洲最大的橄榄油生产国和出口国。工业以石油开采和磷酸盐工业最重要。旅游业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
网络解释
突尼斯
突尼斯共和国(阿拉伯语:الجمهورية التونسية),简称突尼斯,位于非洲大陆最北端,北部和东部面临地中海,隔突尼斯海峡与意大利的西西里岛相望,扼地中海东西航运的要冲,东南与利比亚为邻,西与阿尔及利亚接壤。突尼斯是世界上少数几个集中了海滩、沙漠、山林和古文明的国家之一,是悠久文明和多元文化的融和之地。突尼斯地处地中海地区的中央,拥有长达1300公里的海岸线。
公元前9世纪建立迦太基。公元前146年成为罗马帝国的阿非利加省。703年被阿拉伯人征服。1881年沦为法国的保护领地,1956年3月20日独立。1957年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2011年初茉莉花革命爆发,成功推翻本·阿里的政权,并且在阿拉伯世界引发连锁反应。
2014年1月26日晚,突尼斯过渡政府总理马赫迪·朱马正式向总统马尔祖基提交了新一届内阁成员名单。突尼斯制宪议会通过了新宪法,1月27日,新宪法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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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组词 比基尼 威尼斯 尼龙 悉尼 尼泊尔 慕尼黑 尼日利亚 印度尼西亚
斯组词 斯里兰卡 俄罗斯 佳木斯 鄂尔多斯 巴基斯坦 威尼斯 哈萨克斯坦 高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