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 基本解释
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争议涉及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加以保全的措施。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对方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网络解释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造句
- 1、行为保全区别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具有独立的价值。
- 2、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 3、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
- 4、向法院起诉。可以起诉后保全,也可以诉前财产保全,但要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