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祆庙 基本解释
1.《渊鉴类函》卷五八引《蜀志》:"昔蜀帝生公主,诏乳母陈氏乳养。陈氏携幼子与公主居禁中约十余年。后以宫禁出外,六载,其子以思公主疾亟。陈氏入宫有忧色,公主询其故,阴以实对。公主遂托幸祆庙为名,期与子会。公主入庙,子睡沉,公主遂解幼时所弄玉环附之子怀而去,子醒见之,怒气成火而庙焚也。"元曲中常用此典,比喻爱情受挫折。
火烧祆庙 详细解释
蜀公主乳母之子因思念公主而成疾,公主假幸祆庙之名,前去探视,时子沉睡,公主遗玉环而去,待子醒而见之,怨气成火而庙焚的故事。见《渊鉴类函.卷五八.公主三》。后多用以比喻感情受挫或好事多磨。
元.无名氏《争报恩.第一折》:「我今夜著他个火烧祆庙,水淹断了蓝桥。」
网络解释
火烧祆庙
译文:蜀国公主由乳母陈氏抚养长大,陈氏所携带的幼子与公主在宫中相处了十多年。后来陈氏幼子因为宫禁出宫,六年而相思成疾。陈氏入宫忧心忡忡,公主问她原因,陈氏悄悄跟公主说了实情。公主于是借去祆庙为借口,打算与陈氏子见面。公主进了祆庙后,陈氏子睡的正熟,公主不忍打扰,于是解下小时候所玩的玉环放到了陈氏子怀中离开了。陈氏子醒了之后见到玉环,悔恨不已,怒火化成火,烧了祆庙。